行政事业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政府督查室)
区政府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2.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有关材料,处理上级下发和下级上报的各类公文。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审核、纪要整理等工作,检查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4.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上级重要文件、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5.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各类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6.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7.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8.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会同区委办公室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负责区政府机关的机要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的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国内外来宾访问、考察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承办与上级机关、驻区单位的协调服务事宜。
10.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政府网站等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接收、处理和办理接管的反馈,受理、处置群众反应的各类批评、意见和建议。
12.负责区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保障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历下区政府办公室党风行风政风建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