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区发改委
历下区发改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定期分析全区经济运行质量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推进全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三、负责全区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研究城市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参与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优化和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投向;负责确定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预备项目,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服务业、金融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负责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综合协调工作。
六、分析预测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研究全区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负责全区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研究制订全区企业改革改制的规划方案,拟定改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改制的审批或备案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制度改革,拟订农村集体资产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监督、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八、负责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拟订全区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组织协调国内重要经济技术交流洽谈及产学研合作活动;研究拟订对口支援的政策措施,并督导实施;协调对口支援项目的实施,安排政府对口支援资金。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涉农行政执法和农村稳定工作;会同区财政局做好农业发展基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工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山坡植被绿化、林业防火,并检查验收,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十、负责全区国防动员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一、负责原区交通局遗留问题的处理。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区发改委2017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