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区机关事务局
2017-11-20 16:21:03
历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
一是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是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能耗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是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年度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区直机关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及部分福利的发放,负责办理区直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初审、发放工作,保障政务大厦水电暖及各项公务的支出,建立报销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是负责区五大班子及相关各部门公务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五是负责区直机关离休老干部和区直机关副区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六是负责区机关大厦安全保卫、会务保障,区机关大厦及区文化中心的伙食、临时性就餐招待、环境卫生、报刊收发、物业管理等工作。
七是负责区机关办公楼及区文化中心的水电暖设施,空调、电梯及消防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八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区机关事务局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