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执法单位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7-11-20 16:34:43
历下区安监执法大队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侧重于对安全生产事故以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按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二、积极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察,按照省、市、区局的部署和要求,参与各类安全生产的专项大检查。
三、负责受理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的答复和检举、控告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对上级行政机关、区局交办、街道办事处报请、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办理工作移交,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复查及行政处罚工作。
五、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察员的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执法情况的监督。
六、完成区局和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下载: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