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政法部门单位

区残联

2017-11-20 16:36:33

残联主要工作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下载:区残联2017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