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区财政局

2017-11-20 16:32:31

济南市历下区财政局职责

历下区财政局是历下区政府序列部门,是经过济南市编委同意成立的正处级政府机关。长期以来,按照编制职能规定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财政管理、监督、调控和服务四项基本职能,本着致力于打造科学财政、和谐财政、阳光财政、民生财政、服务财政的要求,推进财政事业规范运作,通过依法、为民理财,保障和服务了全区各项事业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及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办事处财政分配办法;组织贯彻有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区人大批准后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负责上级拨入彩票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区级财政国库,组织财政预算拨款、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

(5)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6)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有关工程取费标准。

(7)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8)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有关经济鉴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从业质量。

(9)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李长玉

联系人:谢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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