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区物价局

2017-11-20 16:31:47

物价局职责范围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行政措施,保证国家各项价格改革在本辖区实施;

二、监督、指导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完善约束机制,加强内部价格和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三、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

四、负责辖区市场物价动态监测、物价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

五、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协调价格争议,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六、指导街道物价所开展工作;

七、负责全区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分管领导:张学庆 13615310317

联系人: 陈志军 15098784908




  附件下载:物价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