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区民宗局

2017-11-20 16:11:38

民宗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二)负责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各党(工)委民族宗教工作;

(三)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坚持按照“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配工作;

(六)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抵制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主要办理业务:应届少数民族大学生本科或研究生领取奖励,应届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助学金,咨询宗教场所、民族成份更改等业务。)






  附件下载:民宗局2017年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