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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

2017-11-29 15:14:02

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办公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

(2017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济厅字〔2017〕56号)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现就2017年度全区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目标任务,坚持“多方联动、广泛参评、公开纳言、重在整改”和“服务谁,谁来评”的原则,突出党风引领,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

二、评议对象

按照市评议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参评单位共108个。分类如下:

(一)区属行政事业单位(40个)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监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城市更新局)、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历下分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区园林局、区人防办、区排管中心、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局(旅游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区史志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机关事务局、济南明府城管理中心、区金融办、区外侨办、区民宗局、区老龄办、区医院。

(二)区属监管与执法单位(13个)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历下办事处(大厅)、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区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大厅、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医保大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历下分站、区环境监察大队、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区属党群政法部门单位(27个)

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公室(区委政研室、区委督查室、区保密局、区委机要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委党校、区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史研究室、区贸促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信访局、区工商联、区侨联、区档案局(馆)、区残联、区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610办公室。

(四)中央、省、市部分驻历下单位及区属企业(28个)

历下公安分局、历下国税局、历下地税分局、历下交警大队、市规划直属第一分局、历下消防大队、历下烟草专卖局、历下邮政局、市盐务局直属分局、济南供电公司营销部营业及电费室,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山东广电网络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润丰农村合作银行、齐鲁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在历下辖区的工作机构,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

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各参评单位对应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各街道办事处的站所,一并纳入评议。

三、评议主体

评议主体主要由:1、党代表,2、人大代表,3、政协委员,4、党风政风监督员,5、特邀监察员,6、区级领导和其他机关干部,7、群众代表,8、企业代表等组成。

四、评议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

针对区属行政事业部门、区属党群政法部门进行。主要围绕选好用好干部,纠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方面内容,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部署、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二)政风行风综合评议

针对区属行政事业部门,区属监管与执法单位,中央、省、市驻历下单位及区属企业进行。主要围绕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今年各部门(单位、行业)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为民办事、办事效果、清正廉洁(诚信)等方面进行评议。

五、评议方式、方法

(一)电话调查

由区12345热线办组织人员对党风政风行风综合评议进行电话调查。每个参评单位完成不少于60份有效样本。同时收集破坏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网上调查

由区评议办组织,采取网上投票方式进行。运用“网上评议系统”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以及其他干部职工评议主体中随机抽取评议代表。通过网上评议平台短信通知评议代表,登录济南市历下区政府网或区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投票,对各参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和2016年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形成有效问卷不少于600份。

(三)问卷调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填写调查问卷,对各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题评议。群众和企业代表采取问卷调查,对各参评部门单位进行党风政风行风综合评议。

(四)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和行政审批事项考核

区政府督查室、区热线办根据热线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各单位反映的问题承办量、办结率、群众满意度、整改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入驻窗口行政审批事项承办量、工作效率、投诉和述职评议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五)窗口和站所述职评议

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区政务服务中心随机选取120名服务对象代表,各街道组织50名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召开现场述职评议会,区评议办派人参加。由窗口或站所负责同志向代表述职,代表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评议结果计入对应参评部门单位最终得分。

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采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两种方式评议,权重分别为问卷调查10%、电话调查5%。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采取网上调查方式评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包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问卷调查两部分。其中,问卷调查由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以及村(居)书记、主任评议。

问题整改专题评议,采用网上调查方式,随机抽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进行评议。

机关干部评议采用网上调查方式,随机抽取机关干部进行评议。

领导评议由区级领导干部填写纸质调查问卷。

六、评价选项、赋分标准、计分办法

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计分。评价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种。赋分标准前三项分别为100、75、55分,不了解不计入核算。

(一)区属行政事业单位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15%+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15%+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情况×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1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干部职工评议×10%+领导评议×10%+站所述职评议×5%+窗口评议×5%。

按照市民主评议意见精神,并结合历下实际,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史志办、区机关事务局、区外侨办等5个单位,扩大干部职工评议比重。其他不设窗口和基层站所的单位扩大群众和企业代表评议比重。

(二)区属监管与执法单位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5%+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情况×1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20%+问题整改专题评议×20%+干部职工评议×10%+领导评议×10%。

区属监管与执法单位评议形成的有效样本,计入其主管部门的调查样本中,一并统计主管部门的综合得分。

(三)区属党群政法部门单位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2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30%+干部职工评议×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15%+领导评议×10%。

(四)中央、省、市部分驻历下单位及区属企业

评议得分=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评议×30%+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评议×25%+问题整改专题评议×15%+干部职工评议×20%+领导评议×10%。

(五)窗口和站所评议

窗口评议得分=日常考核×50%+窗口述职评议×50%。

站所评议得分=站所述职评议×100%。

日常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七、评议步骤

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贯穿全年。上半年各参评单位要深入开展“直面问题,践行承诺”问题整改活动,认真解决上一年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区委巡察办要将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各单位落实不力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部署阶段(2017年11月)

1. 成立组织机构。各参评部门单位参照本意见,成立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

2. 加强互动交流。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听取上级业务部门、同级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在历下纪检监察网“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栏目发布信息,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征求对参评单位的意见建议。

3. 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报纸、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宣传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工作职能、取得成效和服务承诺的兑现等内容,动员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

(二)集中评议阶段(2017年11月下旬-2018年1月中旬)

1.做好评议准备。(1)于11月中旬向区评议办提供本单位主要职责、服务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2)于11月下旬向区评议办提供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问题整改、媒体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及亮点工作的书面材料。区评议办将分类整理录入“网上评议系统”,提供给各评议代表作为评议参考。同时,各单位也要将上述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开。

2.集中开展电话调查、网上调查、问卷调查。被评议单位相关负责人应亲自带领有关人员现场旁听电话调查情况。各被评议单位联络人要积极配合问卷调查工作。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评议办审核汇总。

3. 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评议。分为考核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其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区委组织,问卷调查由区评议办组织。

(三)总结反馈阶段(2018年1月下旬—3月)

1. 汇总评议情况。区评议办按照计分方法,汇总计算各参评单位综合得分,分类确定排名顺序。

2. 评议结果运用。区评议办将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和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和市评议办,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监管与执法单位、党群政法部门单位排序末位的,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 反馈意见和建议。区评议办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向各参评单位进行书面反馈,限期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评议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参评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抓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主动向社会宣传工作职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举措、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保障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主动座谈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托报纸、网站、电台、电视台等载体搞好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整改,务求实效。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重点关注济南电视台《作风监督面对面》、济南电台《作风监督热线》等节目,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党风政风行风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限期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注重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四)强化监督,突出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巡察抽查等形式,对各参评单位及基层窗口单位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行为,将严格实施问责。要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区热线办定期将收集的群众反复投诉、问题拖而不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以及影响我区重点工作推进的相关问题及时移交区评议办。区纪委监察局将根据区评议办汇总的情况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历下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尹红梅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海峰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纪 亮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续 明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石逢平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辛兆岭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蔡建杰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李 鹏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辉勇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改革办副主任

刘效利 区政府应急办主任

王 静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谢 伟 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

罗 茜 区编办副主任

魏 静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魏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