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政法部门单位

区委政法委

(区综治办)

2017-11-20 16:38:03

中共历下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从宏观上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区委决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二)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三)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四)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五)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的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深化改革的新路子;

(六)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七)及时收集、掌握和综合全区维稳工作情况;

(八)组织、指导、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实行“一票否决”的规定;

(九)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全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措施;

(十)指导各办事处政法(综治)办的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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