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政法部门单位

区妇联

2017-11-20 16:37:16

妇联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妇女群众投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科技文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区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妇女群众投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科技文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的统战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区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附件下载:区妇联党风建设工作报告